买下二手车后 ,却忘记将车辆附带的各类保险一起过户 ,导致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不予补偿 。昨日 ,因粗心吃了哑巴亏的车主王先生为此后悔不已 。

去年 ,王先生从刘先生手中购得一辆二手小轿车 。在这之前 ,刘先生已经在保险公司为车辆投保了机动车辆综合保险 ,其中约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为5万元 ,保险期限为1年 。但是 ,车辆交付后 ,王先生并没有办理保险过户手续 ,也没有通知保险公司办理保险合同的批改手续 。

不久 ,王先生在一次驾车外出时 ,不慎将一名路人撞倒在地 ,对方当场死亡 。经交警鉴定 ,王先生对此次事故付全责 。为此 ,王先生向受害者的家属支付了全部赔偿款 。

事后 ,王先生想起前任车主曾经购买过第三责任险 ,且车还在保险期限内 ,于是向保险公司索赔 。“您购买的车是二手车 ,而在过户过程中并未将其购买的第三责任险一并过户 ,依据合同相关条款 ,我们可以不予理赔 。”保险公司拒绝了王先生的请求 。

无奈之下 ,王先生只好请求原车主刘先生向法院提交诉讼 ,要求保险公司赔偿4万元 。但法院审理后认为 ,车辆所有权已经转让 ,刘先生基于保险合同享有的保险利益也就终止了 ,因此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不构成诉讼主体资格 ,于是驳回了刘先生的起诉 。(见习记者叶纯) (本文来源:荆楚网-楚天金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