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分——2007年10月8日 ,深圳市民樵凌通过了驾照考试的笔试 。

  对中国成千上万打算拿到汽车驾驶执照的人 ,这是一个好消息 。因为樵凌是以“个人身份”参加考试的 ,而对中国绝大多数司机来说 ,考试前他们必须要通过驾校的培训 。

  7个月前 ,樵凌曾以个人身份报名考试 ,但遭到了深圳车管所的拒绝 。一怒之下 ,他把深圳市车管所告上了法庭 。这位爱较真的人的理由是 ,他曾在公安部网站查询了相关报名条件——按照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只要你准备了居民身份证 、户口簿以及《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等材料 ,就可以申请考试 。

  深圳市车管所理由则是广东省公安厅 、交通厅的有文件:申请驾照考试报名必须《驾校培训记录》 。也就是说 ,如果不参加驾校培训 ,就没有资格考试 。

  “公安部规定只是一个宏观指导 ,我们可以制定自己的实施方法 。”深圳市车管所工作人员解释到 ,“而且 ,全国各地都是这样操作 。”记者随后咨询了北京 、上海和广州的车管所 ,无一例外被告知“考证必须到驾校报名” 。

  “我曾经在部队服役 ,驾驶技术对付考试绰绰有余 。如果再花几千块钱上驾校 ,感觉有点冤 。”樵凌说 。于是 ,他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请求法院判令车管所受理他申领驾照考试 。

  中国行政法研究会会长应松年教授称:广东方面要求必须出具《驾校培训记录》条款 ,属于私自增设行政许可 。公民在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前提下 ,有权利选择驾驶技术学习的途径 。公安和交通部门应该对驾照考试严格把关 ,而不是培训 ,更不应该通过行政决定来限制公民的自主选择权 。而且行政许可法也有规定 ,对于公民特定的资格考试 ,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不得组织强制性的考前培训 。

  诉讼目前还在继续 ,意外的惊喜却使得事件开始明朗 。2007年8月3日 ,广东省公安厅 、交通厅颁发了《关于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 、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新规定 。新规定中 ,取消了“必须出具《驾校培训记录》” 。

  就在此时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宣布:樵凌起诉深圳市车管所一案“延期判决” 。“要想建设法制社会 ,政府必须要带头遵守 。我们每个公民都有参与的责任和义务 。”樵凌说 。军人出身的他做事严谨 ,喜欢较真 ,其间也有相关部门来找他说情 ,让他撤诉 。但他一直坚持着 ,其间曾多次前往车管所 。在他的软磨硬泡和媒体的追踪报道后 ,深圳市车管所答应“特批”樵凌的报名申请 。

  “终于报上名 ,很快就可以拿到驾照了 !”8月30日 ,当樵凌得知深圳车管所受理了自己的申请后激动地说 。他赶在广东省上调驾照考试费用的前一天报了名——报名费120元 。

  这个结果让同在深圳的周志雄兴奋不已 。他也是“非司机” ,此前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抽不出时间去考证 。他于9月20日来深圳市车管所 ,同样“以个人身份”申请驾照考试 。但周志雄的报名申请没有通过 ,深圳市车管所告知:并没有接到新的通知和文件规定 ,《驾校培训记录》不可少 。

  “樵凌是个特例 ,这种情况很难推广 。”一位业内人士说 ,“因为驾校培训背后 ,有巨大的利益 。”

  国家统计局称 ,2007年9月 , 中国私人机动车保有量为1180多万辆 。随着私家车的日益增多 ,考取驾照便变得炙手可热 ,全国司机总数也高达1.6亿 。于是 ,驾校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 ,比如深圳目前共有24所驾校 。而在这个城市 ,一般驾校C1驾照(手动挡小客车)的培训费用 ,根据学习时间的不同 ,价格从3980到5980元不等 。而深圳市每年超过十万人参加驾校培训 ,培训费高达上亿人民币 。

  伴随着强制驾校培训的争议浮出水面的 ,是一个错综复杂的利益迷局 。湖南某驾校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目前驾校已经社会化经营 ,但仍有许多由交警或交通部门间接开办 ,要么与交警部门 、交通部门内部人员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相关部门在驾驶培训高额利润的驱动下 ,形成了对驾照考试培训的垄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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