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消费者在购车后就一直在等待提车的那天 ,可是作为消费者你是否知道 ,在提车的那天可能有问题的存在 ,在提车上路时还要多留心眼 。

  典型案例

  撞人后第二天保险才生效


  2007年5月28日 ,蒋先生至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了轿车一辆 ,当日下午支付了25.73万元 ,其中包括了由代办投保手续的费用 ,在获临时移动证后于当日将车提走 。第二天 ,销售公司代蒋先生在太平保险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该车保险手续 ,保险期限自2007年5月30日零时起至2008年5月29日止 。殊不知 ,蒋先生却在29日下午驾驶新车至中山环线以内永兴小马路永兴路口处 ,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 ,造成他人受伤产生住院医药费2.4万余元 。经交警部门认定 ,蒋先生负全部责任 。蒋先生认为是因销售公司代投保不及时导致不能得到保险公司理赔 ,造成了损失 ,遂起诉至法院 ,请求判决销售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2.4万元 。

  法院认为 ,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依法成立 、生效 ,但双方对销售公司何时需办妥投保手续并没有作出约定 ,销售公司也未承诺过保险合同何时生效 ,蒋先生也未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 ,故对于蒋先生认为销售公司承诺保险合同于2007年5月29日凌晨零时生效的观点不予采信 。
  虽然双方对何时办妥投保手续并未作过约定 ,但销售公司按交易习惯在合理的时间内将代办投保手续予以完成 ,以保护购车人的利益 。蒋先生在没有明确得到保险合同何时生效的前提下 ,仍然驾驶刚购买的新车至临时移动证禁止的区域内发生交通事故 ,自身存在过错 。

  记者调查

  新车发生碰擦 ,保险还未生效


  记者在调查时发现 ,这种情况主要在通过经销商办理保险时容易产生 ,一般消费者的理解就是4S店在帮我办理保险的时候就应该考虑到保险的生效时间 ,应该确保在提车当天就能生效 。实际上 ,这是消费者误解了办理保险的流程 ,一般来说 ,到保险公司办理车险需要提供车辆购买的相关证明 ,很多4S店在购车时并没有现车 ,无法提前办理相关保险 ,只有等车到 ,办理了相关证明后才能去保险公司办理车险 。

  汇业律师事务所的汤律师表示 ,消费者在委托4S店办理车险的时候应该明确告知4S店 ,保险应该在提车当天生效 ,如果4S店表示无法办理时 ,消费者可以让4S店先去办理车险 ,然后自己到相关的保险公司更改保险生效日期 。目前 ,保险公司都可以办理生效日期的更改 。

  未上牌车辆出意外 ,不能获赔

  另一种情况就是新车在购买时还没有上牌 ,在路上行驶时就发生意外 ,这种情况往往发生在提车回家或者开车上牌的过程中 。消费者由于驾驶技巧不熟练而导致 。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 ,未上牌车辆不能获得保险赔偿 。因此 ,律师建议 ,最好的方法就是委托4S店上牌 ,这样可以规避很多风险 ,或者在购买保险的时候与保险公司协商签定补充协议 。

  不过 ,各家保险公司的条款和具体执行条款的情况有所不同 ,有的公司可根据“除本保险合同另有书面约定外”这一约定 ,对没有牌照车辆发生保险事故 ,一旦约定负责赔偿 ,保险公司还是可以给与赔偿的 。因此 ,一方面需要了解投保公司保险条款中有无这样的责任免除条款;另一方面 ,如果所选择的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中有这样的责任免除条款 ,在投保时可以向保险公司告知爱车还没有领取牌照这个事实 ,最好在投保单的特别约定栏注明这个事实 ,此时保险公司如果接受了您的投保申请 ,并以此出具了保险单 ,那么保险公司就要对这种情况下发生的损失负责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