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借给朋友发生事故 保险公司赔不赔?
浏览: 来源:信贷保险 发布:36学车 日期:2008-04-15事实上 ,这种让车主不可思议的免责条款已经是车险业的行规 。一家大型保险公司的营销经理坦言订立这种条约实际上就是保险公司免除责任 ,怕担风险 。“让车主在任何情况下都知道谁损害了他的车 ,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所以保险业界的这种行规就明显有失公平背离了合同法的原则 ,应当认定为无效条款 。”广东益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天军告诉记者 ,“最大的问题在于司法实践的过程中 ,像这种条款有的被认定为有效 ,有的又认定为无效 ,作为律师我们也很无奈 ,因为免赔条款太多 ,我们自己很多时候都只买交强险而不买商业保险 。”
维权·指导
目前车险理赔方面存在很大弹性 ,保险公司会找出各种理由拒赔 。例如行驶证丢失 ,保险公司免赔5%;钥匙少一把 ,保险公司免赔5%等等 ,因此 ,遇到争议时车主一定要据理力争 。
争议案例3
定损费低于实际修车费 ,差价就得由车主出 ?
古先生的宝马车最近被撞了 ,头部受损严重 。事故发生之后 ,古先生把车交到一家宝马特约维修中心进行修复 ,维修中心当时报价14万元 。然而车修到一半 ,他突然接到电话说肇事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为这次事故只定损9万元 ,多出的5万元要古先生自己承担 。
自己毫无责任 ,为什么还要承担这么多的维修费 ?古先生听到这个消息之后大为不解 。然而 ,维修中心和保险公司则各有一套说法 。维修公司称自己的配件都是原装进口 ,这个价钱一点都不贵;而保险公司则认定 ,独立自主定损失是《保险法》赋予保险公司的权利 ,以他们的专业定损人员评估 ,这辆车9万块钱完全能够修复 。
记者了解到 ,古先生遇到的情况比较普遍 。事实上 ,由于定损评估主体的多样性及各修理厂出售的配件和人工费有差异 ,所以通常在出险定损的报价上很难达成一致 。有车主就曾有两次出险 ,车辆损伤部位相同 ,不同理赔人员定损价格却相差近50%的情况 。
维权·指导
车主在出险后自主选择有资质、有规模的汽车修理厂虽然不违反保险合同规定 ,但这种做法却因保险公司不在场而无法证明修车的花费是否属合理损失 ,所以车主对多出来的费用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法院也有过此类的判例 。建议车主在出险后 ,应当事先在维修价格上达成一致 ,最好能签订一份多方协议 。 (本文来源:江南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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