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借给朋友发生事故 保险公司赔不赔?
浏览: 来源:信贷保险 发布:36学车 日期:2008-04-15江南时报近日陆续接到车主投诉 ,称车险理赔屡碰壁 。记者就其中典型案件采访了一些律师和业内人士后发现 ,车主们在购置车险产品时 ,一定要多研究保险条款 ,事先和投保的保险公司达成共识 ,否则 ,一旦出事故多半会遭遇“理赔难”的窘境 。
争议案例1
车借给朋友后发生事故 ,保险公司赔不赔 ?
朋友借车发生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吴先生就遭遇了这样的难题 。事故虽然已过去4年 ,然而纠纷至今尚未有定论 。
2004年10月10日晚 ,吴先生的雷克萨斯车借给朋友黄先生 ,不料却发生事故 ,损毁严重 ,交警部门认定黄先生负全部责任 。“由于车坏得很厉害 ,我干脆就把车卖给了黄先生 ,但约定修车费用先由他出 ,保险公司的赔款下来了也归他 。”吴先生说 。后来 ,在保险理赔的过程中 ,由保险公司起草了一份声明 ,让吴先生在上面落款 。声明中说:“由于该车已被黄某修复 ,且本人已将该车转卖给黄某 ,因此本人不再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保险公司直接赔偿给黄某 。”吴先生以为这份声明可以弥补朋友黄先生修车损失 ,可没想到4个月后 ,保险公司却给他送来了《拒赔通知书》 。大意是 ,吴先生的车是由黄先生驾驶出事故的、车也是黄先生修好的 ,所以吴先生在这次事故中无经济损失 ,根据保险的“损失补偿原则” ,即有损失发生就补偿 ,无损失发生则无补偿 ,保险公司不赔 。
然而 ,记者翻阅的维修材料显示 ,黄先生虽然买下了车 ,但并未向修车厂支付修车费 。吴先生手中持有的修理费发票证明修理费5万元实际上是吴先生支付的 。
由于事故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自己又支付了相应的修车费用 ,保险公司却坚持拒赔 ,所以吴先生将该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然而 ,一审法院认为吴先生的声明是放弃权力的表示 ,所以无权再向保险公司索赔 。随后 ,吴先生再次上诉 ,其律师认为:“吴先生的声明并不是放弃权利 ,而是将索赔的权利授权给黄先生代为追偿 。”日前 ,双方都在等待二审的判决 。
维权·指导
该案例的争议焦点在于 ,吴先生签署的声明到底是放弃权利还是转让了权利 。由于签署保险协议的是吴先生 ,事故处理中车辆易主 ,造成最终索赔权利的不明 。
争议案例2
车停路边被撞不全赔 ,不计免赔险无效 ?
欧阳先生今年年初终于乔迁新居 ,可搬进去就遇到一个大难题:由于车位紧张 ,他的爱车无处停放 。无奈之下 ,他只好每晚将车停在小区外的小路边 。可没过几天 ,他出门时发现自己的车身上赫然有几道明显划痕 。可肇事者是谁呢 ?四下没人 ,也没有摄像头 ,欧阳先生只好向保险公司报案、索赔 。
保险公司倒是很快赶到 ,问起欧阳先生事件经过 ,他既说不出爱车被划的时间 ,也无法找到肇事者 。于是 ,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以“因车主无法明确车损时间及肇事者”为由只赔给欧阳先生损失的七成 。“爱车无缘无故被划了 ,为什么还要我承担30%的损失啊 ?我买了不计免赔险啊 !”欧阳先生十分想不通 。然而他回家仔细一看自己的保单条款 ,还真有这样的规定 ,就只好哑巴吃黄连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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