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本未检车出险 保险责任不能免
浏览: 来源:车辆保险 发布:36学车 日期:2008-04-14车辆行驶证没有来得及年检就出车祸遇险 ,保险公司以其行驶证为“无效证件”拒绝赔偿与法有据吗 ?河北省消协专家在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以一则案例说明 ,车本未检车出险 ,保险责任不能免 。
据介绍 ,唐山市消费者郭某2001年为其子董某投保了一家保险公司的投资连接保险 ,保险期为20年 ,保险金受益人为郭某 。不巧在2005年3月 ,被保险人董某下班途中驾驶摩托车时 ,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 。郭某要求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理赔 ,但保险公司却说 ,董某所驾车辆的行驶证未予年检 ,保险公司按照之前的合同约定不能给予赔付 。
那么 ,过期未年检的行驶证到底属不属于无效证件呢 ?唐山市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后 ,及时就这一问题向公安交管部门进行了查询 ,公安交管部门答复说 ,行驶证未年检也属于有效证件 。随后 ,消协工作人员多次找到保险公司阐明观点 ,经过反复激烈争论 ,在事实与法律面前 ,保险公司最终同意按照保险合同支付给消费者赔偿金 。
河北省消协的专家说 ,在这一保险合同中确实有约定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此案的关键问题 ,就是过期未年检的行驶证到底属不属于无效证件 。公安交管部门说 ,车辆行驶证的年检属于行政管理范畴 ,行驶证未按期年检应由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但不能认定其为无效证件 ,也不能作为保险公司免予赔付的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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