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16个费率下调 责任限额上调至12万
浏览: 来源:信贷保险 发布:36学车 日期:2007-12-20中国保监会14日下午举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调整听证会 ,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出的《关于上报交强险费率方案的请示》 ,听取各方面意见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代表陈东辉介绍了调整方案 。根据调整方案 ,基础费率下调的平均幅度为10%左右 ,责任限额由现行的6万元上调至12万元 。
陈东辉介绍 ,调整方案建议 ,责任限额由现行的6万元上调至12万元 。其中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
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况下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800元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元 。
在新的责任限额方案下 ,调整方案拟对《交强险基础费率表》42个车型中的16个进行费率下调 ,下调幅度从5%至39%不等 。据测算 ,目前的车主中 ,约64%的被保险人将享受到基础费率的下调 ,下调的平均幅度为10%左右 。
调整幅度较大的车型有:6座以下家庭自用汽车基础费率下调9.5%;中小排量摩托车下调33%;36座以上公交车下调26%;20-36座出租租赁车下调31%;20座以上企业非营业客车下调20%;特种车三个车型分别下调39% ,18% ,30% 。同时 ,挂车的费率水平由现行的按照主车保费的50%计算改为按照主车保费的30%计算;低速载货汽车费率由适用货运汽车费率改为适用14.7kw以上运输型拖拉机费率 ,基础费率也有显著的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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