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质疑为“暴利”险种的交强险费率如何调整 ?中国保监会发布公告称 ,12月中旬将在北京召开交强险费率调整听证会 ,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所提出的交强险费率调整方案听取各方面意见 。(12月4日《东方早报》)

  可以预计的是 ,因为遵循“不盈利 、不亏损”原则 ,本次听证会将是一次“听降会”:交强险保障金额将提高 ,而费用将有所降低 。举行听证会当然是对法律规定和公民权利的尊重 ,“听降会”公众自然尤其欢迎 ,但是 ,现在就断言“公众将真正直接享有话语权” ,却未免为时尚早 。

  交强险自从诞生的第一天起 ,就遭遇了“涉嫌暴利”的质疑 。今年年初 ,曾经多次有律师征集全国车主向保监会提出“交强险保费听证申请” ,可惜并未得到批准;随后 ,北京又有700多名车主起诉中国保监会 ,状告其未经听证审批交强险行政许可 。对于交强险 ,公众一直存在着强烈的听证愿望 。问题在于 ,为何公民依法提出的听证申请得不到批准 ,而只就保险行业协会提出的降价方案举行听证呢 ?

  对于被质疑为“暴利”的交强险 ,公众当然有理由认为“本该降得更多” ,而现在的降价方案不过是以九牛之一毛的让步来换取持续“暴利”的机会 。其中的关键还在于 ,相关部门仍然在一些重要的数据上讳莫如深 ,公众也无从探究 。不能对交强险存在的暴利及原因了然于胸 ,如何行使听证权利 ?为此 ,笔者希望在完善听证程序之外 ,建议相关部门将交强险的各类经营费用具体数据公布于众 。

  同时笔者也注意到 ,在中国保监会公布的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业务年度交强险专项审计报告中 ,经营费用高达近141亿元 ,超过赔款支出的139亿元 。为何经营费用会高于赔款支出 ?交强险究竟是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 ,还是保障保险公司及其从业者的 ?保险公司应该做出解释 。只有真正保证了公众的知情权 ,听证才更有针对性 ,结果才能更公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