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窃 、抢劫 、抢夺期间:指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 、抢劫 、抢夺过程中及全车被盗窃 、抢劫 、抢夺后至全车被追回 。

转让:指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 ,处分被保险机动车的行为 。被保险人以转移所有权为目的 ,将被保险机动车交付他人 ,但未按规定办理转移(过户)登记的 ,视为转让 。

第三十六条  保险人按照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机动车保险费率方案计算保险费 。

第三十七条  在投保机动车盗抢保险的基础上 ,投保人可投保附加险 。

附加险条款未尽事宜 ,以本条款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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