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安保险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附加险(十)
浏览: 来源:信贷保险 发布:36学车 日期:2007-10-05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条款<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保险责任
第五十条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 ,所载货物从车上掉落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 ,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公司在保险单载明的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
责任免除
第五十一条 下列损失 ,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及他们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
(二)驾驶员故意行为或车上所载气体 、液体泄漏所造成的损失;
(三)装卸货物造成的损失 。
第五十二条 应当由交强险赔偿的损失和费用 ,本公司不负责赔偿 。
赔偿限额
第五十三条 本保险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在投保时协商确定 。
赔偿处理
第五十四条 本保险每次赔偿均实行10%的绝对免赔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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